首頁  »  專題欄目  »  經濟觀察
以法治護航民營經濟發展
2025-05-13   經濟與企業管理雜誌社  

 /劉洗湧

導言:2月17日召開的民營企業座談會上,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堅決破除依法平等使用生產要素、公平參與市場競爭的各種障礙,切實依法保護民營企業和民營企業家合法權益。     

民營經濟作為國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支持其發展是黨中央的一貫方針,促進其發展壯大是長久之策。在新時代背景下,依法保護民營企業及企業家權益,不僅是促進民營經濟健康發展、高質量發展的關鍵,更是推動我國經濟持續繁榮、實現中國式現代化的必然要求。

    一、完善涉企法律體系,築牢權益保護根基

長期以來,我國持續強化民營經濟法治保障,頒布中小企業促進法、優化營商環境條例,修改反壟斷法,民營經濟促進法立法也在持續推進。然而,保障民營經濟發展的法律法規仍有待完善。應進一步推動相關立法工作,明確民營企業的法律地位和權益範圍,細化產權保護、市場准入、公平競爭等方面的法律規定,為民營企業發展提供更為堅實的法律基礎。

在完善涉企法律體系時,要注重與現有法律法規的銜接和協調,形成完整的法律制度體系。例如,在修訂公司法時,進一步明確民營企業股東的權利和義務,規範公司治理結構,加強對中小股東權益的保護;在完善反壟斷法和反不正當競爭法時,強化對民營企業在市場競爭中合法權益的保護,防止大型企業的壟斷行為和不正當競爭手段對民營企業造成損害。

同時,要加強法律法規的宣傳和普及,提高民營企業和企業家對法律法規的知曉度和運用能力,讓他們能夠依法維護自身權益。通過開展法律培訓、法律咨詢等活動,幫助民營企業了解相關法律法規的具體內容和適用範圍,引導他們在經營活動中自覺遵守法律法規,依法辦事。

    二、規範行政執法,確保公正公平

一些領域和地方存在濫用行政裁量權、執法不公正甚至選擇性執法、趨利性執法問題,侵害民營企業家合法權益、侵蝕民營企業發展信心。規範涉企執法已成為當務之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嚴格規範涉企行政檢查的意見》,旨在嚴格規範涉企行政檢查,堅決遏制亂檢查,切實減輕企業負擔。

為了確保行政執法的公正公平,應進一步完善行政執法程序,加強對行政執法行為的監督和制約。建立健全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和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讓行政執法權力在陽光下運行。加強對行政執法人員的培訓和管理,提高其法律素養和執法水平,確保執法人員能夠嚴格依法辦事,公正執法。

針對基准覆蓋不全面、裁量幅度不合理、地方標准不統一等問題,需抓緊完善許可、征收、強制、檢查等裁量權基准,按照“過罰相當”原則確定處罰限度,加強統籌指導,及時督促調整。堅決防止以罰增收、以罰代管的行為,避免“小過重罰”“重過輕罰”等不合理現象的發生。

    三、增強司法質效,維護合法權益

司法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在保護民營企業及企業家權益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應加強司法機關與民營企業的溝通聯系,建立健全涉企案件快速辦理機制,提高司法效率,降低企業維權成本。

發布保護企業產權和企業家合法權益典型案例,建立健全涉產權冤錯案件有效防範和常態化糾錯機制,依法懲治各類侵犯民營企業和民營企業家權益違法犯罪行為。加強對民營企業知識產權的司法保護,依法懲處侵犯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等違法行為和侵犯商業秘密、仿冒混淆等不正當競爭行為,積極探索知識產權糾紛多元解決渠道。

在司法實踐中,要嚴格落實罪刑法定、疑罪從無、法不溯及既往等法律原則,嚴格區分罪與非罪界限,防範不當立案、選擇性執法司法、趨利性執法司法或地方司法保護。進一步規範涉產權強制性措施,避免超權限、超範圍、超時限查封扣押凍結財產。依法依規開展羈押、留置等措施,依規依紀依法開展審查調查工作。

    四、加強法治宣傳,提升法治意識

加強法治宣傳教育,提高民營企業和企業家的法治意識,是保護民營企業及企業家權益的重要基礎。通過開展多種形式的法治宣傳活動,如舉辦法律講座、發放法律宣傳資料、開展法律咨詢服務等,向民營企業和企業家普及法律知識,增強他們的法治觀念和依法維權意識。

引導民營企業加強自身合規建設,把廉潔經營作為合規建設重要內容,出臺企業廉潔合規指引與建設標准,落實內部監督檢查制度,對人財物和基建、采購、銷售等重點部門、重點環節、重點人員實施財務審核、檢查、審計,及時發現和預防違法犯罪問題,推動建設法治民營企業、清廉民營企業。

創新開展犯罪預防工作,加強與各級工商聯以及行業協會、商會等單位合作,根據不同類型民營企業內部人員犯罪的發案特點,有針對性加強犯罪預防工作。通過發布典型案例,舉辦“檢察開放日”、常態化開展檢察官巡講、巡展等法治宣傳教育,加大以案釋法力度,引導民營企業內部人員增強法治意識、廉潔意識、底線意識。

依法保護民營企業及企業家權益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從完善法律體系、規範行政執法、增強司法質效、加強法治宣傳等多個方面入手,形成全方位、多層次的權益保護機制。只有這樣,才能為民營經濟發展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讓民營企業和民營企業家增強信心、輕裝上陣、大膽發展,充分發揮民營經濟在推進中國式現代化中的生力軍作用。

(作者系全國商報聯合會權益保護工作委員會秘書長)

經濟與企業管理》2025年  第01期06-07P

期刊專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