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寶欽 餘少君 朱志寧
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以下簡稱“新型主體”)是推動農業現代化建設的主力軍,是農業產業發展的中堅力量。近年來,我省農村經濟發生了巨大的變化,一是創辦主體發生了巨大變化;二是農村居民收入來源呈多元化趨勢;三是農村經濟結構呈多元化發展。家庭農場、種植養殖專業大戶、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等“新型主體”發展迅速。為更好地服務於“新型主體”,近期,我們就湖南省“新型主體”融資問題開展了調研,本次調研線下走訪了長沙市好爸媽種養專業合作社、長沙市鼎均種養專業合作聯社、長沙現代農業等14家“新型主體”,線上共計對3366個“新型主體”進行了問卷調查,其中家庭農場800家,專業大戶539家,農民專業合作社1209家,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818家。這些“新型主體”按所處區域分布,湘東地區257家,占7.64%,湘南地區983家,占29.2%,湘西地區434家,占12.89%,湘北地區943家,占28.02%,湘中地區749家,占22.25%。
1.我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經營現狀
1.1經營模式由單一化向多元化發展。經調研結果統計,目前各“新型主體”采取單一化經營模式的有占31.4%,采取多元化經營模式的占68.6%。
1.2營業收入及經營利潤以小規模為主,發展空間巨大。各“新型主體”上一年度營業收入在1000萬元以內的占75.31%,1000萬元以上的占24.69%。經營淨利潤100萬元以下(含100萬元)占73.5,%,均為小規模經營。
1.3品牌化經營不斷加強。各“新型主體”獲得已經注冊商標的占47.45%,但是仍然有52.55%的“新型主體”沒有獲得注冊商標。
1.4投入農業保險、防範農業災害意識增強。調研統計,有占比52.32%的“新型主體”對農業災害損失在生產生活帶來的影響都認為影響非常大。同時,近三年來,有66.58%的“新型主體”都主動購買了農業保險。對保險公司理賠非常滿意的占23.62%,比較滿意的占34.11%。有占75.43%的“新型主體”認為防範農業災害的最有效的途徑是農業保險。
1.5投資建設項目的主要資金來源及占比情況。各類“新型主體”項目建設的資金來源主要有:自有資金占投資總額80%以上、國家財政撥款占投資總額20%左右、金融機構貸款一般在總投資的20%左右和民間借貸在10%以內這四種類型,並且以自有資金為主。
1.6經營過程中獲得用地比較困難。“新型主體”發展過程中仍然存在用地方面的困擾,調查統計,建設項目如辦公設施、加工場地和倉儲用地獲得容易的占33.33%,比較難的占54.9%,非常難的占11.76%。
2.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融資現狀
2.1“新型主體”的經營特點
“新型主體”是我國農業從傳統向現代轉型過程中的必然產物,它與傳統農戶的差異主要表現在規模、生產率、專業程度、人力動員等方面,我省“新型主體”的區域專業化明顯,如建設優勢農產品產業帶、產業區,我省嶽陽市、常德市、益陽市、邵陽市是糧食生產產業帶,有30多個縣、市被列為優質稻米生產基地。全省水果生產集中在湘南、湘西地區,如永州、懷化、湘西自治州等。
2.2“新型主體”的融資變化
融資意願不斷增強。隨著多年來國家農業扶持政策力度的加大,農民的收入水平和經濟實力也在逐年提高,“新型主體”向金融機構融資的意願愈加強烈。調研發現,有占總數的87.7%新型主體有貸款需求。
融資規模繼續增大。“新型主體”有繼續擴大生產規模的需要,調研發現,經營1000畝土地需要的資金規模就在數百萬元以上,由此帶來融資需求數量和規模增加。有占比74.39%的“新型主體”有加大貸款需求的意願。
融資種類需求增多。“新型主體”的金融需求不斷擴大和升級,貫穿於農業生產經營周期的各個領域和各個環節,其對融資產品種類的需求也必然複雜化和多元化,呈現完整的鏈條式特征,特別是對通過農業保險產品分散、化解生產經營風險的需求較為強烈。
融資期限需求延長。因為“新型主體”的集約化、機械化程度較高,對基礎設施建設等領域投入要求增多,而回收周期較久,資金占用的時間更長,因此需要金融部門提供中長期的金融產品。調查發現,“新型主體”貸款需求在一年以內的只占6.12%,一年至三年的占52.64%,三年以上的占41.24%。
融資矛盾更為突出。融資矛盾主要表現為“新型主體”融資需求擴大帶來的風險增加與自身相對較低的風險控制能力,這一矛盾較以往更為突出。
2.3.“新型主體”融資存在的問題
從現實情況看,大多數“新型主體”仍面臨融資難、融資貴問題,主要表現為:一是金融產品單一,開發力度跟不上時代發展。二是抵押擔保受限,融資擔保面臨制度瓶頸。三是扶持力度不夠,需加大政府財政政策扶持。“新型主體”享受過貸款貼息政策的占73.74%,沒有享受過貸款貼息政策的仍占26.26%。這與“新型主體”了解金融政策密切相關,有58.9%的“新型主體”對金融支持“新型主體”的政策都不太了解。
2.4“新型主體”反映融資難融資貴
2.4.1“新型主體”在融資方面存在的困難程度:反應難度大的占比61.56%,反應難度不大的占比33.9%,反應沒有難度的占比4.55%。
在過去三年裏,申請且借到貸款的占比86.1%,有申請但沒借到的占比3.42%。貸款短期化突出,貸款期在三年以內的占87.19%。
貸款滿足率(實際獲得貸款金額/申請貸款的金額)低是制約“新型主體”發展的重要原因,能夠滿足50%(含50%)的占比42.04%,能夠滿足50%—80%(含80%)的占比23.83%,能夠滿足80%以上的占比34.14%。說明“新型主體”貸款大部分都得不到完全滿足。
2.4.2無抵押物貸款難問題
2022年上半年,金融機構發放鄉村特色產業貸款157.7億元,同比增長50%。據調研,有45.1%的“新型主體”表示因缺乏符合條件的抵、質押資產,較難獲得銀行貸款支持,有占比35.74%的“新型主體”缺乏第三方擔保難以獲得貸款支持。有占比48.43%的“新型主體”因其他原因難以獲得貸款支持,有占比5.47%的“新型主體”由於信用狀況較差、信用評級無法達到銀行的標准無法獲得貸款支持。
2.4.3制約“新型主體”融資需求的因素
制約“新型主體”融資需求的因素主要有信用信息不健全;“新型主體”抵押物不足;“新型主體”信用能力“先天不足”,信用意識欠淡薄;銀企信息不對稱,信貸雙方缺乏有效信息溝通。由於“新型主體”地理位置分布不均勻,大多地處縣城或鄉鎮,商業銀行難以有效地采集“新型主體”真實的經營狀況及融資需求,從而造成融資效率低、融資效果差。“新型主體”與城市工商業相比,其授信呈現成本高、收益低的特征。
3.破解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融資難融資貴的策略建議
通過對3366家“新型主體”的調研,共計收集“新型主體”各項建議2300餘條,針對金融機構的建議主要有:放寬貸款政策,增加貸款額度的建議414條,降低貸款門檻建議80條,降低利率建議210條,延長貸款期限建議96條,簡化貸款流程建議127條,加大貸款貼息力度建議83條,增加、拓寬抵押物貸款建議105條,如流轉土地、生物資產抵押貸款等,增加信用貸款建議53條。針對政府及其職能部門建議,主要建議政府及其職能部門加大政策支持力度348條。針對擔保公司也有不少建議,建議擔保公司放寬擔保條件、降低擔保費率100餘條,加大農業保險宣傳力度等。
3.1進一步完善供銷社農產品營銷網絡服務體系
3.1.1我省供銷社營銷網絡服務體系發展現狀
近年來,湖南省供銷合作社就助力鄉村振興和“三高四新”戰略,推動供銷合作事業高質量發展,著力打造產業服務平臺,建設了湖南省政府采購電子賣場鄉村振興館。於2021年12月正式投入運營。截止2022年底,平臺累計銷售額已達6.2億元。
3.1.2建議完善“一站式”服務平臺
建議湖南省供銷社在現有“湖南省政府采購電子賣場鄉村振興館”建設基礎上,成立湖南省““新型主體”聯合社或服務中心”,建立完善以流通骨幹企業為支撐、縣城為樞紐、鄉鎮為節點、村級為終端的三級縣域流通服務網絡,與“鄉村振興館”一並運行,努力實現縣有物流配送中心和連鎖超市、鄉鎮有綜合超市、村有綜合服務社。
3.1.3建立農產品產、供、銷全程追溯系統
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溯源體系、對生產、加工、包裝、運輸、倉儲、銷售整個農產品供應鏈條進行全面監控。建立追溯管理運行制度。建議出臺湖南省《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管理辦法》,明確追溯要求,統一追溯標識,規範追溯流程,健全管理規則。搭建物聯網信息化追溯平臺。利用互聯網+農業,搭建農副產品質量安全追溯公共服務平臺。
3.1.4完善“線上交易,線下配送”的電子商務模式
建立以全局設置模塊、商品管理模塊、訂單管理模塊、會員管理模塊、營銷管理模版塊、交互模塊、站權點管理模塊 、統計報表模塊 、其他應用模塊、采購管理模塊、倉儲管理模塊、售後管理模塊、財務單據模塊等組成的電子商務模式,與“鄉村振興館”一並運行,促進農業生產資料、農產品特別是高附加值農產品營銷。
3.2積極推行農產品倉儲保鮮冷鏈設施建設
按照我省重點產業特色分布狀況,選擇產業重點縣(市)區,主要圍繞水果、蔬菜等鮮活農產品開展倉儲保鮮冷鏈設施建設,如環洞庭湖、湘江流域鮮活農產品主產區、湘西、南、湘東水果生產區、特色農產品優勢區為重點,在鄉鎮和村支持一批“新型主體”加強倉儲保鮮冷鏈設施建設,推動完善一批由“新型主體”運營的田頭市場,實現鮮活農產品產地倉儲保鮮冷鏈能力明顯提升,產後損失率顯著下降;商品化處理能力普遍提升,產品附加值大幅增長;倉儲保鮮冷鏈信息化與品牌化水平全面提升,產銷對接更加順暢;主體服務帶動能力明顯增強;“互聯網+”農產品出村進城能力大幅提升。
首先,解決“新型主體”辦公設施、加工場地和倉儲用地,可按照“田頭市場+“新型主體”+農戶”的模式,開展倉儲保鮮冷鏈設施建設。其次,根據產品特性、市場和儲運的實際需要,規模較大的倉儲保鮮冷鏈設施,配備碳分子篩制氮機、中空纖維膜制氮機、乙烯脫除器等專用氣調設備。
3.3創新金融管理方式,完善金融支持體系
農村金融機構應積極創新金融產品與金融服務方式。“新型主體”的資金需求與經營特征不盡相同,農村金融機構要堅持因地制宜和因人而異的基本原則。
建議人民銀行長沙中心支行指定一家涉農金融機構如農業發展銀行戓農業銀行或農村商業銀行確定一個市縣支行開展試點,可在半山區半丘陵縣市進行,定向扶持“新型主體”的發展,出臺適合於“新型主體”發展的相關政策,創新金融產品,為“新型主體”制定差異化的、有針對性的金融服務方式、使其獲得多樣化融資方案。在傳統信貸產品基礎上開發包括養殖類貸款、種植類貸款、家庭農場貸款以及專業大戶貸款等、主動開展農村產權抵押貸款工作,針對農村產權建立風險基金。適當放寬貸款期限、擴大放貸規模、增加貸款額度、降低貸款利率、有效緩解“新型主體”貸款難、貸款貴的難題。
3.3.1加大涉農信貸投放,保持各項貸款增速
建議涉農金融機構加大貸款投放力度,逐步提高貸款額度,同時開辦並大力推進信用貸款模式。各涉農金融機構要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將信貸資源重點投放到“三農”領域,優先安排信貸資金,充分發揮信貸資金對農業、農村經濟發展的推動效應。
3.3.2創新抵押擔保方式,促進農業生產集約化規模化轉變
涉農金融機構應積極辦理“新型主體”的農機抵押貸款;積極探究種養物抵押貸款;探索擴大可用於擔保的財產範圍,創新各類符合法律規定和實際需要的農副產品訂單、保單、倉單等權利以及農用生產設備、機械、林權、水域灘塗使用權等財產抵、質押貸款品種。探索開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農房等抵、質押貸款業務。發展倉單質押以及存貨質押、農產品訂單質押等業務。
要把“新型主體”納入客戶信用評定範圍,做實金融服務信息基礎,與其他涉農客戶主體同等對待。
3.3.3加強信貸風險管控,保障涉農金融機構可持續發展
為使涉農金融服務機構能夠獲取不低於服務其他客戶群體的效益,應通過財政資源的介入支持“新型主體”的發展。一是通過政府購買的方式,如政策性保險,直接為“新型主體”提供金融產品與服務。二是通過定向貼息、補貼、降低中間費用等方式,分擔商業性金融產品成本,使參與的金融機構能夠獲得合理的利潤。三是通過風險基金等模式,適當降低商業性金融產品風險,增強金融支持“新型主體”的可持續性。
3.3.4完善信用體系建設,加快“新型主體”融入現代金融體系
一是參照企業信用登記模式,將“新型主體”納入人民銀行征信系統。二是研究制定“新型主體”信用評級辦法,探索建立“新型主體”規範化信用評級技術和流程。三是以“新型主體”為單位開展信用建設,構建守信經營約束機制。四是探索對產業聯合體實行整體評級和授信模式。
3.4豐富涉農保險品種,推動農業保險進一步發展
各市、州堅持政府引導和市場運作、“新型主體”自願參與的基本原則,加強發展形式多樣的農業保險,增大農業保險保費的補貼力度,大力引導各“新型主體”主動加大保費投入。一是豐富農業保險的品種。逐步把蔬菜、水產品、水果等特色品種以及涉農農業都納入保險的範疇,提高“新型主體”主導品種以及主導產業的參保率。二是針對農業巨大災害著手建立相應的保險制度,完善大災風險的分攤機制。三是地方政府應極探索通過財政支農資金,針對“新型主體”建立貸款風險補償基金,遵守政府引導和村幹參與以及農民得益的基本原則,形成政府、“新型主體”和村幹部等多方一起出資的惠農擔保機制,提供“新型主體”貸款擔保服務。
課題組作者简介:
組長:劉寶欽 湖南省興湘產業經濟發展中心主任、興湘智庫理事長
成員:餘少君 興湘智庫研究員 原農業銀行湖南省分行金融信貸部處長
朱志寧 興湘智庫研究員 原省自然資源廳第三測繪院 高級工程師
《經濟與企業管理》2025年 第01期08-11P